條款及細則

下列條款及細則,規範了培力® (香港) 健康產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培力®) 及培力會會員 (以下簡稱會員) 之間關於培力®會會員優惠計劃 (以下簡稱本計劃) 的協定及有關之免責聲明。本條款及細則從2012年12月14日起生效,敬請會員清楚細閱。

申請會籍

  1. 顧客只須購買任何培力®保健產品,即可申請培力®會會籍。
  2. 培力®產品只適用於金靈芝®、安固生®、烏髮濃®、農本方®即溶中藥系列 (感冒沖劑、止咳沖劑、複方羅漢果止咳沖劑及失眠沖劑)、培力®心全一通®、培力®鼻敏感配方、培力®補肝配方、嵐國®蟲草菌絲體及益抗適®
  3. 培力®產品並不包括農本方®濃縮中藥配方顆粒 (醫師專用) 之單方、複方、膠囊及外用方、魄高®及理大精研®產品。
  4. 本計劃並不適用於農本方®單方、複方、膠囊及外用方濃縮中藥顆粒、魄高®及理大精研®產品。
  5. 培力®擁有批核會籍之唯一及絕對酌情決定權,並可拒絕任何申請人成為培力®會會員。
  6. 成功申請的會員將獲發1張會員卡。會員卡只供其登記的會員使用,不得轉讓或授權他人使用。
  7. 凡年滿18歲均可申請培力®會會籍。如未滿18歲而又希望成為培力®會會員,必須在申請會籍前先獲得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批准。
  8. 會員須確保會員密碼不會外洩予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士。若會員密碼外洩或被濫用,培力®概不負責任何後果。
  9. 會員可享用培力®不時公佈的優惠,如多重獎賞積分及其他優惠。
  10. 顧客須於首次購物交易完成後方能享用會員優惠。1年內累積消費滿港幣10,000元 / 20,000元,便可升級成為金/白金會員,所有升級的會員級別有效期為1年,以首日成為金 / 白金會員起計算。會員於1年內累積消費滿港幣10,000元 / 20,000元,其會籍將自動延續1年。
  11. 本會會籍只適用於本港用戶,所有海外用戶均不可成為會員或享用會員優惠。

會員積分及購物優惠

  1. 會員購物每滿港幣1元,可獲1分會員積分,積分有效期至每年12月31日。
  2. 會籍內累積的會員積分每滿2,000分,即可享HK$100購物優惠。
  3. 會員可於結賬時選擇以會員積分兌換購物優惠,並於該次付款時扣除。
  4. 每次使用之積分總額並無上限。
  5. 積分按淨購物金額計算及累積,毫子 (少於港幣1元) 單位不納入計算。
  6. 會員積分兌換及使用只適用於培力®網站及培力會專線 (852) 2555 6181購物。
  7. 若會員透過本會網站購物,積分將於培力®確認收取購物之款項後3個工作天內存入會員賬戶內。若取消是次訂單,會員將不會獲發任何積分。
  8. 若會員透過培力®會專線購物,積分將於付款完成後14天內存入會員的賬戶。
  9. 會員購物滿港幣500元方可享免費送貨服務。
  10. 培力®擁有的紀錄 (累積積分、累積日期、用作兌換總額、兌換日期、餘額等) 應視為會員賬戶的最終準確資料。培力®可隨時更正此等資料而不另作通知。
  11. 如會員發現交易之積分有誤,會員應於交易後的3個月內提出要求調整,並以書面形式,連同交易單據及會員號碼資料一併寄回培力®,逾期將不獲受理。
  12. 積分有效期至每年的12月31日,其賬戶內所有累積之積分將過期或被取消而不作另行通知。培力®保留設定及更改積分有效期的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不論有關積分是在設定或更改日期之前或之後獲得。
  13. 會員賬戶內的積分並非會員的財產,亦沒有任何現金或金錢上的價值。積分不可兌換現金及不可轉讓給其他會藉。
  14. 培力®可按其獨立的酌情權不時決定約束會員積分的使用的條款及限制。培力®保留權利在任何時間更改有關條款及限制而不作另行通知,及因會員積分引起糾紛時的最終決定權。

終止會籍

  1. 濫用培力®會會員賬戶、「網上現金回贈」或優惠可能會導致會籍被終止或暫停,或者使相關優惠失效或撤銷。
  2. 若一名會員擁有多個會員賬戶,培力®有權取消重覆的會籍,而不合併積分。
  3. 當會員取消其會員賬戶 (除非是由於與其他賬戶合併),則已於該被取消的會員賬戶累積但仍未換取購物券的積分亦同時被取消,並不能在取消賬戶後用作兌換。
  4. 培力®保留權利在任何時間取消、更改或取代兌換條款及會員優惠,毋須作出通知。
  5. 會員可隨時以書面通知培力®終止會籍,並須交還有關會員卡。與此同時,其所有積分結餘亦將被取消及視作無效。
  6. 若會員作出任何不恰當或欺詐行為,或錯誤使用培力®會員的優惠及獎賞,或違反任何條款及細則,培力®有權即時或隨時取消其會籍資格及其使用會員卡的權利。在此情況下,該會員的所有積分亦將同時被取消。
  7. 若會員以欺詐、不誠實或欺騙的方式為自己或他人取得積分、網上現金回贈、折扣或其他獎賞,則該會員將對培力®負起一切因此而起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向培力®全數補償所取得的積分、網上現金回贈、折扣或其他獎賞或服務的全部價格以及培力®因此招致或承受的全部費用、損失及賠償。

個人資料 (私隱) 權

  1. 成為會員及享受會員優惠,顧客有需要提供個人資料(“個人資料”)。如不願意或未能提供所要求的全部及準確的個人資料,培力®可能不可處理,批准或繼續提供計劃的服務。
  2. 我們致力保障私人對個人資料的私隱權,本公司確保在收集、使用、保留、轉移及查閱個人資料方面的政策及常規,均符合香港法例及在此列明。你接觸及使用計劃的服務,即代表你同意接受本私隱政策約束。若不同意,可以書面通知培力®會。
  3. 培力®可能要求你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明檔號碼、電話號碼、傳真號碼、住址、電郵位址、信用卡資料、教育程度、職業、家庭收入、興趣及喜好活動等。如你未滿十八歲,必須先得到家長或監護人的同意,方可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可辨識個人身份的資料。
  4. 顧客同意提供的個人資料可被使用及保留作以下目的及其他由培力同意或按法例要求的目的:(a) 向其提供服務;(b) 推廣培力,代理,附屬公司、聯營或關連公司的貨品及/或服務;(c) 處理與會籍相關優惠;(d) 分析、核証及/或檢查與提供服務予其相關的活動、繳付及/或狀況;(e) 使培力可按有關法例及行業要求履行責任。
  5. 培力®將於一段合理的時間內保存顧客的個人資料。顧客可:(a) 查詢培力®是否持有其個人資料;(b) 取得培力®持有之其個人資料;(c) 要求培力®更正錯誤的個人資料;(d) 得知培力®持有及關於個人資料的政策及做法。培力®可就處理取得個人資料的申請收取合理的費用。所有要求取得或更正個人資料或有關的政策必須以書面遞交至培力會。
  6. 培力®可與旗下公司、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相連公司(不論在香港或海外)披露及轉移顧客的個人資料,及於培力®及聯營公司及相連公司的資料庫存檔,用作推廣培力®及聯營公司及相連公司的貨品及服務,並將顧客提供給培力®及聯營公司及相連公司的個人資料及其他資料作比較。如不欲接收任何培力®之市場推廣資訊,可以書面通知培力會。
  7. 如不欲你的資料向第三者披露,可以書面通知培力®會 (聯絡方法同上)。

免責事項及法律及司法裁決

  1. 由於計劃的實施某程度上依靠電子及互聯網通訊管道、網絡及設備,均不在培力®控制之內,培力®不就通訊設備不正常運作或終斷而導致的任何結果負上任何責任。
  2. 除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外,培力®及或其相關公司並不作任何陳述及保證,不論明確或隱含,法定與否,包括但不限關於由培力®或培力®會之可靠性或特定目的適用性,並明確聲明免責於與此相關的任何陳述及保證。在任何情況下培力均毋須就申請、預訂、使用或不能使用任何由培力、培力®會或購物券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所產生的損失或損害賠償承擔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責任。
  3. 培力®擁有唯一及絕對的酌情決定權,解決及決定所有關於會員計劃的參加資格、會員優惠、積分獲取及累積或兌換獎賞,及對本一般條款及細則的詮釋的問題及爭議。培力®保留對上述事項之最終決定權,有關決定對會員有約束性。
  4.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依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5. 本條款及細則無意以任何方式限制消費者在消費者保護法例下的權利。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部分被法庭裁定為無效,或由於任何原因而不能執行,該部分將被視為予以剔除,而不會影響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及執行性。

有關培力®會的條款及細則,任何時侯一概以本網站www.purapharm.com所列為準。培力®可按其獨立的酌情權不時決定約束會員積分的使用及限制。培力®保留權利在任何時間更改有關條款及限制而不作另行通知,及因會員積分引起糾紛時的最終決定權。